各地(州)农技开发(推广)中心,哈密、和田、奎屯、石河子植物检疫站,农业厅麦类检疫工作站,喀什、阿拉尔、克拉玛依市植物保护检疫站:
为了防止危害农业植物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随调运的植物及植物产品传播扩散,进一步加强调运应检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力度,我站决定在全区开展春季应检植物、植物产品检疫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春季应检植物、植物产品检疫检查活动的目的。各级检疫部门要以《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依据,以植物检疫规范管理为重点,认真检查调运的应检植物及植物产品,增强植物检疫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有效遏制违法调运、逃避检疫的行为发生。使植物检疫法规、规章得到进一步宣传与普及,推动植物检疫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保护我区农业生产安全。
二、开展检疫检查时间:2007年3月-4月期间。
三、检疫检查活动由地(州)统一组织实施。
四、检查调运的应检植物、植物产品,尤其是种子、苗木是否按规定经过检疫部门检疫,打击有意逃避检疫、瞒报检疫的违法行为。
五、确保检疫检查活动的质量。通过检查,注重抓典型,经过对典型案例的公开处理,引起全社会对植物检疫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各级要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对违法的行为进行处理。
六、各地(州)要将检查活动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于5月30日前报自治区植保站。
附件:应检植物、植物产品违法调运案件统计表
二00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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