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自治区农业厅组织召开了“自治区农业系统民族团结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农业厅厅长艾则孜•克尤木主持会议,副厅长李春宣读了《关于表彰农业系统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农业厅计划财务处、植保站等12个单位被授予“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古丽娜、牛志强等18人被授予“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自治区农业厅、乡镇企业局、农机局及十四个地州(市)农业局的代表500余人参加了会议。并认真听取了岳普湖县第一小学教师姑力娜尔•阿不都热依木对姜英,伊宁市农牧局副局长丁悦对陈廷华,王燕娜、其父王秀江、毛兰江的父亲乌买尔•艾买尔对王燕娜为维吾尔族学生毛兰江无偿捐肾的先进事迹的宣讲。
自治区农业厅党组书记刘学虎、自治区区直机关工委书记杨德海、自治区妇联主席库来惜•阿不都拉、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李春、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局长热比亚•玉山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最后,刘学虎书记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姜英、陈廷华、王燕娜等先进人物和本单位维护民族团结、爱岗敬业的典型事迹,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维护大局、促进民族团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崇高精神,通过学习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转化为自觉的行动。一是要宣传先进人物,学习先进事迹,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二是要突出主题活动,丰富教育形式,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三是坚持学以致用,结合自身实际,把学习民族团结先进人物与促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四是要把学习民族团结先进人物与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结合起来。
附: 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农业厅计划财务处、老干处、植保站、农广校、信息中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农干校实习农场、治区农机试验鉴定站、自治区农机技术推广站,乡镇企业局产业二处、乡镇企业局信息中心,哈密植物检疫站。 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古丽娜(园艺特产处)、努尔默罕默德•祖农(外经处)、牛志强(行业发展处)、毛力滨(国营农场管理局)、贾尔恒(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艾尼瓦尔•吐拉克(种子管理总站)、买斯古提•海山尼(编译室)、阿不都热依木•吾甫尔(药检所)、乌买尔•艾买尔(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耿守光(伊犁麦检站)、崔荣(哈密植物检疫站)、艾力•吐尔地(葡萄瓜果中心)、买买提明•努尔(和田蚕科所)、多力坤•木沙(乡镇企业局)、陈志祥(乡镇企业局)、裴新明(农机局)、阿丽亚•乌拉木(农机局)、许建英(农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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